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9668—1996
代替 GB 9668—88 Hygienic standard for gymnasium
1 主题内容与适用于范围
主题内容规定了体育馆内的微小气候、空气质量、通风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。
2 引用标准
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
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
3.1 标准值
体育馆卫生标准值
项目 标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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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标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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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度,℃ 采暖地区冬季 ≥16
相对湿度,% 40~80
风速,m/s ≤0.5
二氧化碳,% ≤0.15
甲醛,mg/m3 ≤0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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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吸入颗粒物,mg/m3 ≤0.25
空气细菌数
a.撞击法,cfu/m3 ≤4000
b.沉降法,个/皿 ≤40
照度,lx 比赛时观众席 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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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卫生要求
3.2.1 体育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。使用空调时观众席的新风量每人每小时不低于20m3。
3.2.2 体育馆内禁止吸烟。
3.2.3 根据观众厅的座位数分设有相对蹲位的男女厕所,厕所应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并
无异味。
3.2.4 供观众饮用的水须经消毒,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规定。
3.2.5 应采用湿式清扫,及时清除垃圾,保护环境整洁。
3.2.6 公用茶具、口巾等要在专用消毒间消毒,消毒的茶具应达到GB 9663 中表2的要求。
3.2.7 体育馆作其他公共场所使用时应执行相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。
4 监测检验方法
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》执行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。
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、广州市卫生防疫站、武汉市卫生防疫站、上海市卫生防疫站、
天津市防病中心负责起草。